中共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工作职责
学院纪委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学院党委双重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纪检职责,根据省监委授权认真履行相关监察职责,聚集主责主业,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好学校内部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对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党纪法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强化监督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督促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在学院内落到实处,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日常监督,抓住“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学院组织、人事、审计、教务、学生等工作部门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的再监督,督促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4.加大对学院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和学生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保持高度警觉,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严肃查处招生就业、科研经费、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师生反映强烈、严重侵害师生权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严重损害教育公平的特权行为,全面净化学院政治生态。
5.依法履行省监委授权的监察职责,对学院全体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学院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6.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巡查整改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院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7.加强对学院基层党总支纪检工作的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总支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
8.加强对学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9.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